“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是一场闹剧”******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我们很想念中国游客!”自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方案起,中国的出入境旅游逐步恢复。泰国、俄罗斯、柬埔寨、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新西兰、新加坡等多国,热情欢迎中国游客的到来。
“非常欢迎中国游客的到来”
“中泰一家亲”“美丽的泰国永远欢迎我们的中国家人”——1月9日,泰国素万那普机场迎候大厅内,悬挂着欢迎中国游客的横幅。
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交通部长、旅游与体育部长一道亲自到机场接机,迎接中国出入境旅游逐步恢复后第一批抵达泰国的游客。收到花环和礼物的中国游客笑意盈盈,表示“感觉很好,感受到了泰国人民的好客之情!”
2023年1月9日,泰国官员向抵达素万那普国际机场的中国游客发放花环。据美联社报道,泰国副总理阿努廷9日在接机现场称,中国游客无需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他表示,中国游客赴泰旅游“是一个好兆头,这将增加收入,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并带来其他机会。”
一位泰国导游在接受英国《卫报》采访时表示:“我敢肯定,旅游业的任何人最希望看到的都是中国游客。”
同样“想念中国游客”的还有俄罗斯。从2022年12月开始,俄罗斯就一直在等待中国开放出境旅游的信息。阿穆尔州州长奥尔洛夫介绍,阿穆尔州已经与中国旅游公司就接待中国游客进行了积极准备,并为中国游客准备了特别的旅游项目。
柬埔寨对中国游客的到来也充满期待。首相洪森近日表示,柬埔寨“不要求中国游客做任何事情,只需作为普通游客来”。他希望在2023年迎来200万中国游客,并表示“东南亚国家非常欢迎中国游客的到来”。
资料图:外国游客在柬埔寨金边的一家博物馆参观。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夫丁8日表示,针对外国游客入马的标准作业流程不变,目前的防疫政策对所有国家的入境游客都一视同仁。马来西亚入境旅游协会主席也称,政府不会对1月8日后入马的中国游客施加特别限制,“如果马来西亚阻止中国游客入境,那么国家将蒙受巨大损失”。随着中国游客的回归,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已做好了准备,将增加相应的航班次数。
沙特阿拉伯旅游大臣艾哈迈德·哈提卜希望有更多中国游客到沙特旅游,了解沙特的风土人情。他表示:“中国是沙特阿拉伯主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多年来,我们一直欣赏中国的文化和遗产……现在,我们希望中国人到沙特来旅游。”
资料图: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城市全景。据著名旅业媒体Skift报道,新西兰对中国游客敞开了大门。新西兰政府11日表示,不会要求中国游客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该国此前也曾发布声明称,对国际入境者的防疫要求保持不变,并指出额外的入境限制“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
在越南,医学专家敦促政府不要限制中国游客入境或强制对中国游客进行核酸检测。当地的旅游公司已经迅速开始筹备,迎接中国游客到越南旅游。
和越南一样,巴基斯坦也热情邀请中国游客到巴旅游,并积极促进巴基斯坦游客到中国旅游。巴基斯坦旅游发展公司总经理表示:“对巴基斯坦来说,中国开放旅游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他还称,计划将于2023年举办中巴旅游交流年,促进人文交流和旅游合作。
新加坡卫生部长王乙康9日表示,新加坡目前不必调整对华防疫措施。他说:“当新加坡经历另一波疫潮,其他国家和地区又会如何对待新加坡的游客?”
资料图:黄昏时分,新加坡滨海湾花园。“友善自然会让中国游客感受到温暖和欢乐、宾至如归,成为他们选择出境旅游目的地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1日指出,中方将继续因应疫情形势,不断优化调整有关措施,与各方共同保障中外人员安全顺畅有序往来,为国际团结抗疫和世界经济复苏贡献力量。
“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是一场闹剧”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9日指出,中国游客的回归将给全球经济的重振带来希望。
然而,也有少数国家罔顾科学事实和本国疫情实际,执意针对中国采取歧视性入境限制措施。
2023年1月10日,韩国仁川国际机场,中国游客准备进行核酸检测。“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是一场闹剧。”《纽约时报》5日发表评论文章称,人们对新冠病毒的了解已经比三年前多了很多,一味地入境限制对防止病毒传播并无太大作用,针对中国的旅行限制“并非采取了合乎逻辑的政策”。
图片来源:美国《纽约时报》报道截图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以该协会和欧洲航空协会(A4E)为代表的航空业,以及以国际机场理事会欧洲分会(ACI Europe)为代表的机场发布联合声明,对欧盟成员国商定的“要求自华入境游客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建议“深感遗憾”。
联合声明指出,1月3日,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曾发布消息称,预计中国目前的新冠病例不会对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疫情产生影响,但当下欧盟针对中国游客旅行限制的决定与ECDC当初评估的结果相互矛盾。
联合声明称,欧盟针对中国游客的限制几乎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而不是一项科学的、基于风险管控的措施。
在中国出入境旅游逐渐复苏之际,世界多国都对中国游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期待。正如俄罗斯阿穆尔州州长在欢迎中国游客时所说,随着疫情政策放开,“生活将会焕发新的光彩”。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