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绿能、绿建、绿楼构筑“双碳”城市******
【环保时空】
湖南省湘潭市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老工业基地,过去因为重工业集中、高能耗产业密集,曾给人留下灰蒙蒙的印象。记者近期走访发现,湘潭市用浅层地热、工业余热等绿色能源作为空调用能,用“积木楼宇”等绿色建筑打造高层住宅,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
12月上旬,寒潮挟着冷雨来袭,湘潭市户外十分湿冷。但走进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的湘潭市“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里面温度适宜,来办事的市民觉得很舒适。
“我们的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用附近湖湘公园的湖水作为冷热源,冬季从湖水中‘提’出热能,夏季将热能从室内抽出来‘排’进湖水,能很好满足‘市民之家’的空调用能需求。”“市民之家”空调项目负责人林宣军说,这套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相比传统中央空调,每年节约标准煤15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930吨,同步水处理还改善了公园湖泊水环境。
在石油、天然气等传统石化能源矿藏匮乏的湘潭,湘江和城市湖泊浅层地热资源、电厂废弃余热、太阳能和光伏等新能源正被日益广泛运用。湘潭市住建局节能科技科科长黄文桂介绍,随着一批企业新项目的推进,湘潭市正在节能减排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用活、用好绿色能源的同时,湘潭市的绿色建筑也越来越多。黄文桂说,湘潭市目前有808.3万平方米新楼宇通过工厂流水线装配式生产、工地上“搭积木”式建造。在湘潭市高新区“建工·司南”项目工地,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孙志勇介绍,“工厂造、现场装”的这个项目不仅质量安全可靠,还能提高生产效率、节约建筑能耗和物料、减轻扬尘和噪音等污染。
湘潭市住建局局长潘永其介绍,湘潭市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出让的必要条件,提出市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比不少于50%、市县不少于35%。对于老旧小区,湘潭市大力推动节能改造,两年多来已改造老旧小区450个,涉及房屋2910栋。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大势所趋,湘潭将抓住国家低碳城市试点这个重要契机,争取在‘双碳城市’‘宜居城市’建设方面有更大作为。”潘永其说。(新华社记者 苏晓洲 陈泽国)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